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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到台灣後要開始籌備結婚登記&辦理居留證(依親)
所需文件: (FOR居留證)
-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(良民證)(香港篇有說過辦事處會寄到台灣領事館)
- 最近3個月內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(下文會提到)
- 定居申請書(HF152 有配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)
- 2年內拍攝符合規格的彩色證件照片1張
- 戶口名薄正副本,(為了證明已在台結婚登記)
- 香港身分證正本+副本
- 3個月以上的入出境證(香港篇提到過的)
- 保證人(老公)的身分證正副本+簽名保證書1份
2016/11/14 身體檢查 (台灣行政院衛生署指定醫院)
申請居留需要提供最近3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, 並須由國家指定的公私立醫院檢查。
自費總金額 1615元
2018/11/18 結婚登記
準備文件:
- 結婚書約(上面要有2位證人的個人資料及簽名/印章)(可以先在網路上或戶政事務所下載/領取)
- 費用:台幣50元的身分證換證費用(男方)
女生方面:
- 香港護照&香港身分證
- 入出境證
- 已驗證的無結婚紀錄證明書(單身證明)
- 印章(記得先去刻一個)
男方方面:
- 台灣身分證
- 印章
- 男方的戶籍謄本(戶口名簿)地點:一定要到男方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!
2016/11/23 領取體檢報告+打德國麻疹疫苗(MMR疫苗)
自費總金額 957元
女性接種後4週內應避免懷孕
同一天接著去辦理居留證
機構:入出境局
費用:2600元
居留入出境證有兩種:
- 臺灣地區居留證(IC卡)者 ,證照費1,000元 (居留期間須入出境者需要向移民署申請入出境許可,費用600元 )
-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,證照費2,600元(居留期間入出境者不需申請許可,需要多次出境的人不妨考慮一下喔)
2016/12/1 拿到居留證了
期限一年半(從2016/11/28至2018/5/28 )
快到期一個月前要申請居留證廷期喔,下篇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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